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出具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所持遗失证书为山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且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到证书信息。
二、受理说明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所遗失证书不再补发实体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不再填写学历信息。(参考模版详见附件1)
(二)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证书遗失,请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办理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1年版)》的公告。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
四、实施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办理流程
本人登录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进入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模块,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两项,就可查询持证人职业资格证书。对照证书编码(编码规则详见附件3),了解证书颁发机构,并联系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一)窗口办理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2、委托他人窗口办理,除了提供上述材料,还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二)线上办理
联系证书颁发机构进行线上信息核对,并提供证书持有人有效收件地址。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窗口办理即时办结;线上办理接件即办。办理后第二个工作日寄出证明,由申请人通过到付方式承担快递费用或由申请人按窗口指引,现场自行领取。
七、受理地点
(一)省本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一楼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A5)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内08:30-17:00(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办事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531-81286712
(二)各市受理地点
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