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山东省2018年7月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答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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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7-06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相关考生:

     现将我省20187月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地点:济南燕子山庄1号楼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668号(燕山立交桥西首南188米)。

从济南火车站可乘坐32路公交车到经八路青年西路站换乘115路公交车在经十路燕子山路站下车。途经经十路燕子山路站的车次有:31路、62路、64路、115路、152路、K139路、K171路、K56路。

总台联系电话:0531-51669798

二、答辩时间:20187131415

上午8:30开始11:30结束

下午13:30开始17:00结束

三、答辩人员时间安排情况请见附件

四、答辩人员须知

参加答辩人员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证齐全方可参加答辩。身份证丢失者可用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替代。考生请于上午820前,下午1320前至候考室集合等待叫号。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叫号将视为放弃答辩。答辩人员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地点见酒店内指示牌)内请自觉保持安静,手机调入静音或关机状态。答辩结束后请立即离开,不得在答辩室或候考室外逗留。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7月5

 

 

 

 

 

 

附件:

山东省2018年7月心理咨询师(二级)答辩人员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