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社部部教材办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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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20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转发人社部部教材办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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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教研〔20173

 

 

 

各市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厅属技师学院: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的通知》(教材办函〔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系列比赛的宣传、组织工作,动员广大师生踊跃参加。要按照通知要求先网上报名,并将参赛所需材料于715日前报至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经评审后推荐优秀作品上报部教材办参加全国比赛。

 

联 系 人:王伟超  桑秀丽

联系电话:0531-86018851   81920987

电子邮箱:sjdjyk@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

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附楼南417

   

附件: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的通知

 

 

 

山东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    

2017322       

 

 

 

 

 

 

 

 

 

 

 

 

 

 

 

 

 

 

 

 

 

 

                             教材办函〔20173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教研室(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教育处、指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我办定于20173-9月在全国技工院校中开展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通过比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积极情感和自觉意识,推动工匠精神教育深入开展。

二、  比赛内容

系列比赛包括技工院校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比赛、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和学生“寻找最美小工匠”摄影比赛。

(一)   技工院校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比赛

以部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为依据,结合部编《工匠精神读本》教学、专业课教学或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践,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参考以下几个方面(任选其一)撰写论文参加比赛:

1.《工匠精神读本》教学理论与实践

2.《工匠精神读本》教学问题与对策

3.《工匠精神读本》教学效果测评技术与施测方法

4.工匠精神教育课与其他课程(公共课、专业课)的融通

5.工匠精神教育课与学生日常管理的融通

论文的撰写格式应包括题目、单位及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字数为2000-3000字。文档为word格式,A4页面,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档中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每个学校报送论文不超过3篇。

(二)技工院校教师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

以部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为依据,以《工匠精神读本》为参考教材,德育课教师(或班主任)撰写工匠精神活动课设计方案。活动课作为工匠精神教育的一种教学形式,以学生为主体,内容包括主题班会、故事会、演讲会、辩论会、课本剧等,形式不限,力求新颖、活泼、多样,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潜移默化、入脑入心的效果。

活动课设计稿的撰写格式应包括活动目的、活动说明、活动形式、活动过程等部分(拓展资料、课后作业等为可选项)。字数为1000-1500字。文档为word格式,A4页面,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档中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每篇设计稿作者不超过2人。每个学校报送活动课设计稿不超过3篇。

(三)技工院校学生“寻找最美小工匠”摄影比赛

技工院校学生在学习《工匠精神读本》的基础上,以“寻找最美小工匠”为主题开展摄影比赛,用镜头真实记录学生立志成为“大国工匠”的学习、实习实训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反映学校工匠精神教育活动成果。

摄影比赛分为相机组和手机组。每幅(如果是组图,不超过4张)照片的作者为1人,指导教师为1人。每个学校报送照片不超过4幅(或4组)。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不接受raw),命名方式为省份-学校-作者-标题.jpg。单幅照片规格在1-5MB之间。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参赛。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多次曝光,数码照片不能删除EXIF信息。

参赛照片需附2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包括学校名称、拍摄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设备名称、被拍摄小工匠事迹介绍),贴在纸质版照片背面,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各地将通知转发至学校,广泛发动教师和学生参与,营造浓厚的比赛氛围,并开展网上报名。

(二)校内比赛阶段(4-6月):学校组织师生参加系列比赛,教师撰写工匠精神教育论文和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稿,学生拍摄相关照片参加摄影比赛。

(三)报送阶段(7月):学校将教师和学生参赛作品等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人社部门,由省级人社部门择优推荐至我办,参加全国评选。

(四)评审阶段(8-9月):我办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比赛、教师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学生“寻找最美小工匠”摄影比赛按相机组和手机组设优秀摄影作品奖,颁发证书,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二)组织奖

根据技工院校、地区(省级)比赛组织及获奖情况,评选学校和地区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五、比赛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系列比赛的宣传、组织工作,保证参赛学校的覆盖面,以比赛推动工匠精神教育的深入开展。技工院校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弘扬工匠精神的氛围,推动德育课等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学生全员参与,使系列比赛成为落实工匠精神教育的有力载体,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杰出工匠。

(二)为实时掌握参赛情况,畅通信息渠道,请参赛教师和学生于310日后登录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www.cott.org.cn)首页,点击“我要报名”,以个人名义填写参赛报名表。

(三)请各省(区、市)于731日前将参赛材料择优报送至我办。参加论文比赛需提交论文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式2份;参加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需提交设计稿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式2份;参加摄影比赛需提交6寸纸质照片一式2份(背面贴推荐材料)、电子版一式2份。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需报送《学校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可刻录在光盘或U盘中报送。

六、其他事宜

(一)参赛人员资格、参赛作品真实性由学校和地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查。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抄袭、造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因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学校和人员负责。

(二)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报名参加比赛即视为同意将其参赛作品以出版物或网络的形式发表,或作为工匠精神教育课辅导材料,供全国技工院校师生学习借鉴。

(三)我办拟于评审结束后召开工匠精神教育研讨会暨比赛颁奖会,邀请获奖学校、教师代表参加研讨,同时进行学生获奖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四)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下载。

(五)教材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斌                    电 话:010-64961623

  真:010-64911344              邮 箱:jcbcott@sina.com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 编:100029

 

附件:学校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227


附件

学校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学校全称

 

 

比赛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QQ

在校生总人数

组织校内

比赛情况

参加论文比赛人数

参加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人数

参加摄影比赛人数

学校开展

系列比赛

情况综述

 

 

 

 

 

 

 

 

 

 

 

 

盖章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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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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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附PDF:工匠精神比赛通知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