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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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22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鲁人社字〔2016〕353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鲁人社规〔2016〕3号)规定,现就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时间

(一)申报人员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申报职业范围

1.申报职业(工种)的范围和等级见《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职业(工种)目录》(请登陆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按照《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职业(工种)目录》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

2.原职业(岗位)资格证书上的职业(工种)名称与《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职业(工种)目录》不一致的或不在其范围内的,可选择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进行申报,原证书等级予以保留认可。

3.申报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改报与新工作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三)考核时间

本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内容与方式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技师、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高级工及以下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由各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相应等级规定的内容与方式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核试题需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技师、高级技师规定的内容与方式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技术等级考核不指定教材,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进行复习。

三、考核组织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全省统一部署,属地组织实施。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工勤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报名

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资格审核

1.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条件及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附件1)。

2、人社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将盖章后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科)核定申报人数,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三)单位报名

参加考核的机关事业单位于12月31日统一到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机构)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科)审核确认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考评表》(附件2);

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3);

4.《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名册》(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5.近期免冠2寸照片5张。

以上表格可从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下载。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的,报名时还须提交本人的工作业绩和论文(或技术总结)。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考核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由各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机构)具体组织。考核结束后由各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机构)公布成绩,并将结果(原始数据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各单位统一到各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机构)领取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成绩名册。

四、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资格直接认定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提交《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审核表》(附件6)、原职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根据直接认定条件,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统一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人员名册》(附件7),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2.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主管部门将盖章后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审核表》、《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人员名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职业能力建设处(科)会同有关处(科)审核并盖章认定。

五、工作要求

各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对申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等各项工作,确保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电话: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0531-8601360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杨          0531-86902283

工资福利处               琦     0531-82956171

职工养老保险处            苏恩敏         0531-86096481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丁文花         0531-86023201

 

附件:1.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

比例情况表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考评表

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4.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名册

5.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审核表

6.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人员名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