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进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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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2-17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技师考评实行社会化管理,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实行评聘分开。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聘任。聘任技师、高级技师应同生产岗位和劳动管理需要相结合,这是技师聘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应根据需要设置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职数。对有岗位,又符合技师任职条件者给予聘任;对没有岗位的,保留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待岗位空缺后进行聘任。应聘的技师或高级技师,应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约,明确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聘期、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