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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裁判员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市赛区、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竞赛工作,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对裁判员进行培训。各赛区推荐的裁判员经培训,负责本赛区预赛裁判工作,并抽调部分人员参与省选拔赛的裁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竞赛内容、竞赛规则、裁判员守则等内容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6年7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上午8:30开始培训,培训时间为1天
  培训地点:长城大厦(济南军区第三招待所,济南市经四纬十路,联系电话:0531-7069977转4280)
  三、参加人员、条件要求
  参加人员:各市赛区选派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各1名专家参加培训,省属赛区根据参加比赛人数、所报职业、竞赛项目选派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专家参加培训,每工种不得超过1人。参加培训人员须填写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申报表(见附件)一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参加培训人员在竞赛活动时担任竞赛裁判,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在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方面具有较高声誉;
  (三)在本职(工种)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五)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从事过竞赛活动裁判工作经历。
  四、有关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按150元/人/天标准收取,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电话
  省竞赛办公室:0531-86019881、86019112


  附件: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申报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